萬豪酒店黑幫聚眾事件 三讀通過「有法管」了  

萬豪酒店黑幫聚眾事件 三讀通過「有法管」了

竹聯幫明仁會日前在臺北市大直萬豪酒店舉辦春酒,並邀請了170位旗袍辣妹進行接待服務。大批警力到場,卻因法源不足無法進入飯店,警力僅能駐守在飯店外。這個情況讓各界認為黑幫過於囂張,而警察執法太過弱勢。

台灣警政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家欽,日前以「掃黑是警察軟弱 或是法律不足?」為題,發表對修法的建議。如今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」增修第三條第三項已三讀通過。

以言語、舉動、文字或其他方法,明示或暗示其為犯罪組織之成員,或與犯罪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者而有以下行為者:
未來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,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。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得並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前警政署長,目前為台灣警政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家欽表示,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,正是本協會暢議修法給予警察執法有法源依據、才能強力掃黑符合社會期待、陳家欽理事長表示非常感謝立法院各委員的支持